星期一, 5月 14, 2007

【2007/05/14 聯合報】扣三立96萬 鋸箭苦肉計

新聞局今日必將拒收三立的「二二八一甲子」影片,這並不公平。見微知著,三立的造假影片只是微,那「著」怎麼沒人管?播腳尾飯、瀝青鴨,要賠償、要追究,那誣賴造謠、搧起族群仇恨、意圖鼓動趙承熙暴殺事件的,又怎麼辦?

沒人反對徹底追究,但若做不到,則不要找代罪羊。現在扣三立九十六萬元,就是鋸箭苦肉計。

這件事,三立只是受雇,新聞局是仲介,政府才是主事者。

所謂「基隆碼頭大屠殺」,完全沒有紀錄也不符常識。三月九號廿一師登陸,已戒嚴數日,碼頭淨空,怎可能在船上向碼頭掃射?又不是諾曼地登陸,又怎能大屠殺?再說憲政常識與行政倫理:

一、政府是人民公僕,他只能向主人報告作了什麼,怎可用主人的錢,大肆宣傳其「豐功偉績」?這在國外絕對是醜聞,在台灣卻每天發生。

二、僕人自吹也罷了,但怎可挑撥主人夫妻兄弟的感情,花大錢、造大勢,各地設廟,撲天蓋地的悲情訴求,唯恐主家不散呢?家家有本難念經,別說當年的是非對錯還搞不清,就算錯全在一方,為了家和事興,還應該寬容淡化,怎麼還大炒特炒,甚至扭曲捏造呢?

三、新聞局不過奉命行事。主事者交下這筆預算,立刻要宣傳,一百萬以上要招標不濟急,那當然拆成兩筆。宣傳稿是二二八的國師寫的,何況播出兩個月了,全民都看了,上面嘉獎,還追驗什麼?

四、受雇者呢?主事者腦滿腸肥,今年已收了一千多萬,圍標者也分了幾億,大家拼拼湊湊,照劇本演出,主持人大灑狗血,沒畫面就冒充,不夠就模擬,反正是政戰宣傳,達到反中國黨、反支那目的,還獲得優良節目獎呢。

如果只是影片一段弄錯,換掉這三十秒就是了,怎能不驗收?若全片有錯,誤導了觀眾,那是傳染疫病,豈是拒付錢了事,賠一億都難以挽救。

所以,壞在那些管家,錯在我們自己。管家也換了七次了,若三立不對,那提供假擬畫面的公視、假得更起勁的民視一言堂、給錢的新聞局、欽定腳本的政府、睡覺的NCC、批錢的立法院、各地的匪情展覽館、每年的仇匪恨匪活動、紀念、滿街的政戰文宣…,就對嗎?

獨怪三立,公平嗎?這石頭你丟得下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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